| 国际电信联盟(ITU)是一个政府间的组织,总部设在日内瓦。联合国的任何一个主权国家都可以成为ITU的成员。成员国的政府(多数情况下是其电信管理部门的代表机构)在ITU中的地位是平等的,都要承担特别的义务,同时也享有特别的权利(投票权)。其他的组织机构,如网络与服务供应商、制造商,科技协会和其他的国际性和区域性组织,经过批准可以参加ITU的某些活动(如制订电信标准)。国际电联现有会员、准会员150多个国家和地区。ITU使用中、法、英、西、俄五种正式语言,出版电联正式文件用这五种文字。工作语言为英、法、西三种。
1993年3月1日在芬兰首都赫尔辛基举行的国际电联的第一届世界电信标准大会(WTSC-93)上,对电联原有的三个机构CCITT、CCIR和IFRB进行了改组,取而代之的是电信标准化部门(ITU-T)、无线通信部门(ITU-R)和电信发展部门(ITU-D)。秘书长是ITU的法定代表人,但ITU不同的活动由3个部门分担,行政权利由各个部门的负责人分享。
ITU的宗旨,按其“基本法”,可定义如下:
1、保持和发展国际合作,促进各种电信业务的研发和合理使用;
2、促使电信设施的更新和最有效的利用,提高电信服务的效率,增加利用率和尽可能达到大众化、普遍化;
3、协调各国工作,达到共同目的,这些工作可分为电信标准化、无线电通信规范和电信发展3个部分,每个部分的常设职能部门是"局",其中包括电信标准局(TSB)、无线通信局(RB)和电信发展局(BDT)。
无论是以前的CCITT,还是现在的ITU-T,其标准化工作都是由很多研究小组(SG)来完成的。每个SG都负责电信的一个领域(传输、交换、话音和非话音网等)。除此之外,其他的一些国际组织、科技协会和公司等也可以派专家来参加标准化工作。
ITU-T制定的标准被称为"建议书",意思是非强制性的、自愿的协议。因为它保证了各国电信网的互联和运转,所以越来越广泛地被全世界各国所采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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