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为了提高铁路罐车计量操作员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,国家铁路罐车容积计量站受国家质检总局委托,定期举办铁路罐车计量操作员培训班,确保铁路罐车计量操作员更适合计量岗位的要求。联系方式:
| 单位 |
地址 |
| 国家铁路罐车容积计量站 |
北京西直门外大柳树路2号铁道科学研究院主楼805-808 |
| 邮编 |
传真 |
e_mail |
联系人 |
电话 |
| 100081 |
010--51893691 |
GCZ@rails.com.cn |
李晓平 |
010--51893014 |
铁路罐车计量操作员
对铁路罐车所装液体产品进行液位、温度、密度测量,并进行质量计算的人员称为铁路罐车计量操作员。受国家质检总局的委托,总站承担铁路罐车计量操作员的培训、考核、发证和管理工作。计量操作员在单位自愿提出申请的原则下,由总站统筹安排,组织培训、考核,对参加培训并考核合格的,发给计量操作员证,经所在单位聘用后可上岗操作。
基本条件
1具有高中或相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。
2熟悉计量法律、法规。
3能熟练掌握铁路罐车质量计量的操作技能,包括以下内容:
a)罐体内液体产品液面高度的测试;
b)罐体内液体产品的取样,密度的测试、分析、计算;
c)罐体内液体产品温度的测试;
d)铁路罐车计量软件的使用。
培训、考核
1培训、考核的内容
a)计量法律、法规、规章;
b)计量基础知识;
c)铁路罐车的结构、铁路罐车容积计算方法;
d)铁路罐车装载液体产品的有关参数测试;
e)铁路罐车装载液体产品的质量计量;
f)铁路罐车计量软件的操作使用;
g)铁路罐车计量测试的安全知识。
2考核要求
a)考核分为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核,分别采用100分评分,
60分及格,两项合格的发给计量操作员证,两项考核中有一项不合格时,即为不合格,对不合格者需要重新培训;
b)理论考核试题从总站的试题库中任意抽取,由任课老师阅卷;
c)实际操作技能考核的主考人员由总站聘任,主考人员不得少于2人。
3复查考核
取得计量操作员证后,有下列情况之一时,要对计量操作员进行复查考核:
a)取得计量操作员证满5年的;
b)连续中断铁路罐车计量工作超过1年的;
c)铁路罐车容积表进行修改后;
d)铁路罐车计量方法发生变化后。
计量操作员登记表
|
姓名
|
|
性别
|
|
出生年月
|
|
照片
|
|
身份证号
|
|
文化程度
|
|
|
专业
|
|
职称
|
|
职务
|
|
|
单位名称
|
|
|
通信地址
|
|
|
邮编
|
|
电话
|
|
传真
|
|
|
工
作
简
历
|
|
|
单
位
意
见
|
盖 章
年 月 日
|
|
主
管
部
门
意
见
|
盖 章
年 月 日
|
|
审
批
部
门
意
见
|
盖 章
年 月 日
|
|